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
11

4月10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王波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,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波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王波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兼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,赤峰市委副书记,包头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主席,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内蒙古二连浩特的风,照亮京津冀千家万户

台湾社工与福州马尾东岐村民喜迎新春

如何快速按需组装液体装置?中国团队受玩具积木启发提出新方法

购销两旺带动农民增收 江苏徐州3万多亩西瓜成熟上市

陈茂波将率团访沙特阿拉伯 推介香港金融及创科优势

段红梅:“出入融合”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

“人民英雄”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陈薇——“除了胜利,别无选择”

中国债市对外开放再进一程

我国主要流行株已变为XBB系列变异株 致病力没有明显变化

没砸到人也可能也构成犯罪!高空抛物如何追责?

拉巴多吉:镜头记录沧桑巨变

抗疫护士昏迷100多天未被认定工伤 专业人士这样说

中国巴新友好微创外科中心正式挂牌

科技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

四川成都助力企业核算碳足迹 摸清“碳家底” 提升竞争力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小乐科技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